济安委〔2017〕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1-21 | 热度: | 来源: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120日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风险管控为抓手,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法律法规不遵守、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具体工作目标

1.确保完成省定各项指标。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067;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低于0.56;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低于0.45,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

2.确保完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任务。

3.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4.争创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市。

二、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层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压力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明责、尽责、知厉害”对话谈心活动。2017年所有各单位一把手要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让其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上级要求,明确自己监管的范围、监管的数量、监管的重点、监管的责任,各分管领导与自己监管范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逐一面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约谈活动。市政府安委会领导,要到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企业调研,邀请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参与,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制定整改方案,帮助这些单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单位领导要与分管企业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层层传导责任与压力。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督导。市政府继续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分包单位加大督查力度,帮助联系单位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围绕防范杜绝重大以上事故,深化七大安全专项整治

煤矿: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提出的要求,扎实做好以“八查”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坚持煤矿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强化包矿盯守责任,重点打击“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动煤矿安全“双十条”规定落实。借鉴皖北煤电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煤矿新四化建设,优化生产系统,减作业头面、减人员,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标准化达不到三级的煤矿,以及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系统复杂的煤矿以及兼并重组煤矿早退早关,力争全年再依法关闭、退出8座矿井。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完成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制定货运企业安全准入标准,探索集中办公、第三方托管和联合体“打包”监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企业“两重点一重大”整治。完成已列入计划地处城镇人口密集区等高风险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继续攻坚克难,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非煤矿山:突出抓好重点矿山探矿、基建、独眼井监管,确保“人、机、物、环、管”处于可控状态。持续开展头顶库、采空区、排土场、石油站场四类危险源专项治理,力争年内完成头顶库治理任务。坚持一矿一策,对研究制定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全监管办法,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

建筑施工:持续深化建设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借助“智慧城市”建设,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等风险点、危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

工贸冶金: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作业场所超30人的金属粉尘、木粉企业全部整改达到防爆标准。落实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持续开展液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专项整治。

职业健康:以尘毒危害因素和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三)围绕保障能力提升,重点抓好强化基层基础六项工作

一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列入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力度。同时,要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度,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二是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选择1-3家试点,以点带面,力争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强化技术手段支撑保障作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艺和环节上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严肃查处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加快推进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持续开展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根据《2017年安全河南行动计划》要求,逐项梳理,制定我市2017年安全保障型城市行动计划,确保计划目标全面实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制约我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薄弱点,对已有实践和成果的重点任务,对照中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对需国家、省级层面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才能全面推进的重点任务,加强跟踪关注,并做好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待国家层面明确相关细则后第一时间抓好落实;对可由我市安委会统一协调推进的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落实;对事关全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任务,市政府安委办要深入调研,尽快制定实施办法,由市委市政府统揽决策后全面落实。

(四)围绕依法治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的整体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规,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做好贯彻落实。二是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规范,日常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实行联合执法有机衔接,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稽查制度。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稽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数量和质量检查评估,对不执法、少执法和乱执法的单位实施通报约谈、责任倒查。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监管执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净化安全执法环境。四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并通报上级公司;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五是提升安全监察监管执法能力。按照省政府2017年启动50个县(市、区)、100个乡镇、20个开发区安监能力达标创建要求,我市3个产业集聚(开发)区、16个镇(街道)要全部达标,按标准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建立安全监管容错纠错制度,鼓励安监人员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

(五)围绕推动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一是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继续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快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班组、每个车间,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狠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是保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的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建立部门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问责。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工业领域安全指导、协调和管理;住建部门要依法对铁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的所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特别是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发改委要切实强化电力、特别是农村和居民用电安全管理。三是狠抓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领导责任是关键。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绩档案运用。四是狠抓失职追责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狠抓警示约谈、公示公报、挂牌督办、重点管理和纪检、监察、检察三个建议书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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