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安委〔2017〕3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 热度: | 来源: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现将《济源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315日        

 

 

 

 

 

 

 

 


济源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防控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3号令),决定在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形成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以及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建设又富又美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级网格。建立市、产业集聚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目标。

(二)落实“六定”措施。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巡查)数量、内容和检查(巡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五是定信息报送方法:三、四级网格实行“月查月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附件1),每月一次向一、二级网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一、二级网格报告,并填写《第三四级网格事故隐患报告单》(附件2)。二级网格和一级网格内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报告表》(附件34)向市安委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六是定应急预案:每一个网格均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快速、妥善处置事故。通过对每一个网格落实“六定”措施,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目标。

(三)有效防控事故。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三、网格划分原则

(一)区域为主。即尽量采用行政区划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持网格与行政区划的统一,以充分依靠和利用网格内行政资源。

(二)条块结合。即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监管职责,以行业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安全监管网格并明确对下级区域网格的具体业务指导和信息沟通的要求,确保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在网格化管理中得到落实。

(三)区分重点。即各个网格根据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等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巡查)的重点。

(四)有机联系。即上下级网格和平行网格之间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分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达到行动一致、标准统一、分头把关、协调治理的目的。

(五)权责相当。即根据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明确网格人员相应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

(六)资源整合。即整合安监、综治、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在基层的公共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治等监管力量或网络,通过“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任务。

四、网格等级和职责

一级网格为市级,由市安委办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市安委办:1.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2.部署、检查、考核一、二级网格的相关工作;3.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4.建立、完善、维护和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网格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责任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1.按照本行业(系统)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2.分析研判行业监管对象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3.部署、检查、指导下级网格的相关工作;4.按照权限查处并督促消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抄)送的事故隐患。

二级网格为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由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委办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一级网格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5.指导督促辖区内村(居、社区)建立健全三、四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四级网格的工作,协调解决三、四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6.向上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四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三级网格为村(居、社区)级,监管主体为村(居、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网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监管对象本辖区内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和公共安全相关的单位和组织。

主要职责是:1.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图;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涉安全生产领域和公共安全相关单位和组织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3.定期开展安全产检查巡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建立工作台账。

四级网格为企业级,监管主体为企业各部门。

主要职责是: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18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主治,并每月向上一级网格报告。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每季一检查、每半年一分析通报、每年一考核,二级网格对三、四级网格每月一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2. 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等。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各级网格每季度均应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三)完善应急救援和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健全应急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社会资源征用补偿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雨雪冰冻和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四)严格执行隐患抄告制度。对三、四级网格收集上报的事故隐患等信息,由二级网格的安委办汇总后,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及时进行疏理、分流和交办,必要时牵头整治;超出二级网格管理权限的,由二级网格以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的名义抄告给一级网格的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同时抄送市安委办。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平安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居、社区)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提高村(居、社区)、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综治、流动人员等管理人员中,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法,落实村(居、社区)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财政要保障村(居、社区)级安全员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奖惩力度,落实专项配套资金,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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